1930年的上海,張幼儀受邀參加一場晚宴。

席間徐志摩和陸小曼也出席了,這是張幼儀一生中唯一一次和陸小曼一起吃飯。

許多後,回憶起這頓晚餐,她說:

「我看到陸小曼的確長得很美——光潤的皮膚,精緻的容貌。

她講話的時候,所有男人都被她迷住了。」

那天晚上,張幼儀話很少,但她躲避不了自己的感覺。

她說:

「我曉得,我不是個有魅力的女人,不像別的女人那樣。我做人嚴肅,因為我是苦過來的人。」

一直以來,她不斷在想,她為了徐志摩付出一切,為何這男人總是無法愛她?

在見到陸小曼的那個晚上,她有了答案。

然而她沒想到的是,一切錯不在她,而在父母包辦的婚姻。

若大家都能自由選擇,徐志摩定不會選她,而她也會遇上欣賞她的人,便沒有這份苦楚。

晚年有人問張幼儀愛不愛徐志摩,她答道:

「你曉得,我沒辦法回答這個問題。我對這個問題很迷惑,因為每個人總告訴我,我為徐志摩做了這麼多事,我一定是愛他的。

可是,我沒辦法說什麼叫愛,我這輩子從沒跟什麼人說過『我愛你』。

如果照顧徐志摩和他家人叫愛的話,那我大概是愛他的吧。在他一生當中遇到的幾個人裡面,說不定我最愛他。」

她一直擔任著徐家媳婦的角色,即便他們已離婚多年。

從小被愛長大的女子

林徽因、陸小曼這樣的女子,從小就被眾人捧著。

長大後,被愛著成長的她們,自然地顯露出活潑嬌俏的神態。

她們也深信自己是可愛的,值得被愛的,也吸引了很多人來愛她們。

但張幼儀不同,她的家庭傳統保守,從小被教育三從四德,要克制,要忍耐,要犧牲付出,因為她是「女人」。

在這樣的環境下成長的她們,懂得堅毅,卻不懂撒嬌。

因為吃過苦,所以對生活認真嚴肅,便少了徐志摩喜愛的浪漫風情。

不相信自己值得被愛

剛離婚不久,才23歲的張幼儀,遇見了一位叫作 盧家仁的男人,男方問她:

「你打不打算再結婚?」

但聽到這句話,她並沒有被愛的喜悅,她不相信有人會愛自己。

甚至懷疑他是不是為了出風頭,才想要娶她。

因為她能想到自己的優點,便是徐志摩有名的前妻。

她說:「我沒辦法相信有人會愛上我。」

徐志摩的「不愛」對她的影響,在離婚後也沒有停止。

一個那麼優秀的男人,對人彬彬有禮,卻唯獨對自己態度惡劣,始終厭棄。

不被愛的女人,更要堅毅

張幼儀也不在愛情這問題上秏神了,她開始想自己可以做什麼?去追求那個最好的自己。

變好後的她,甚至得到了徐志摩的讚賞。

他在寫給陸小曼的信中提及張幼儀時說:

「C是個有志氣有膽量的女子……她現在真是『什麼都不怕』。」

當時她的員工回憶說:

「那年她約40歲左右,腰背筆挺,略顯高大,神情端莊大方,有大家風範。

她就在我們營業廳辦公,準時上下班,除接電話外,很少說話,總是專心看文件。

我經常要將報表和裝訂好的傳票本請她蓋章,有時聽到她打電話時用德語。」

這個心裡曾有過破洞的女子,用自愛和堅毅找回了自尊。

1953年時,張幼儀嫁給一位醫生。結婚前,她又想:

「那我愛不愛他呢?這我沒辦法講。我嫁給他的時候,心裡這麼想:我能不能為這個人做什麼?我有沒有能力幫助他成功?」

她一生總想著付出是愛,但到底還是遇到了珍惜她的人。

不被愛的女人,更要自立自強。

既然無人可依靠,那我就把自己變得更可靠!

反觀陸小曼,她本也是極有才華的女子,卻沈迷於享樂。

徐志摩給她的愛,成了她揮霍的資本。

白櫻並不討厭她,反而為她感到惋惜,她若認真起來,定也能成為一代作家或畫家。

可惜她直到最後,都需仰賴著他人生存,在張幼儀賺得萬貫家產,還能幫助徐志摩時,她用的是別人的錢生活。

徐志摩走後,徐志摩的父親資助她的生活費,後來她和其他男人同住,才停了這筆錢。

之後胡適也曾提出要養她,但她必須離開那男人,她拒絕了。

若她能在婚後放下逸樂,好好創作,在丈夫離開後,也不需靠別人,兩人早也存下不少錢。

無論被愛或不被愛,女人都要自愛和堅強!

感謝您的閱讀,我是白櫻,用不一的觀點看世界,多吸收正能量,讀過的每個字,都不會白費,你可以活得比你想像得更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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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修改日期: 2020-03-11